網友投訴:覓你酒店衛生間地板濕滑致顧客摔傷,酒店不願承擔責任
  紅網長沙7月15日訊(記者 吳庠)湖北游客李先生來長沙旅游時,母親在酒店衛生間洗澡不慎滑倒致使左腳骨折,花去醫療費近2萬元。李先生認為,酒店方衛生間防滑措施不到位,導致其母親摔倒骨折,應承擔主要責任。
  而酒店方則認為,酒店在衛生間提供了防滑墊,顧客在洗澡時並未使用,且其年紀過大腿腳不便,家屬未盡到看管義務,自身應承擔主要責任。雙方各執一詞,未達成一致賠償意見。
   游客入住酒店衛生間摔倒致骨折
  
  據李先生介紹,6月7日,他和家人一行10人來長沙旅游,當晚入住位於長沙東二環與火炬路交叉路口的覓你酒店,房號分別為702、703和708。晚上8:12左右,60歲的母親在702房衛生間洗澡時,因為衛生間地板濕滑當場摔倒。隨後他在酒店服務員的陪同下,將母親送往附近的馬王堆醫院治療。
  “經診斷為左腳髕骨骨折,在醫生的建議下進行了手術。當時治療費就花去了1.5萬元,之後轉回武漢治療,差不多一共花去了2萬元。”李先生稱,衛生間內沒有相關張貼提醒顧客“小心滑倒”的警示標誌,而根據衛生間地磚濕滑程度判斷,地磚不是“防滑”地磚,因此他認為覓你酒店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應承擔其母親骨折的主要責任。
  “老人腿腳不方便,家屬未盡看管義務”
  
  而覓你酒店負責人郝先生卻對此另有說法。郝先生稱,根據酒店監控錄像顯示,李先生母親在入住時腿腳就不是“很靈活”。事發後,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,發現該顧客在洗澡時並未使用防滑墊。
  “對於一個腿腳不方便的60歲老人,單獨在衛生間洗澡,家屬應該多加提醒和看護。但事實上其家屬並未盡到看管義務,自身應該承擔主要責任。”但郝先生坦承,酒店衛生間確實未張貼“小心摔倒”之類的警示標語,為出於這方面的考慮,酒店願意承擔3000元的醫葯費。
  對酒店賠償3000元的方案,李先生並未接受。
   律師說法:若未盡安全保障義務,應承擔相應比例賠償
  
  湖南環海律師事所務律師顏忠軍對此點評稱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》第三十七條規定:賓館、商場、銀行、車站、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,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造成他人損害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  顏律師認為,根據上述規定,顧客只需證明“滑倒的事實發生在酒店衛生間”即可。若酒店主張無責,就必須提供證據證明“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——即酒店有責任舉證,證明其在衛生間等易致人滑倒的地方,已經設置相關警示標誌,並配置相關防滑設施。
  “如果酒店不能提供證據證明‘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’,那麼酒店應承擔相應比例的賠償責任。”顏律師稱,至於賠償比例的劃分,雙方可以進行協商,協商不成則可向酒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。  (原標題:老人衛生間摔倒骨折 長沙覓你酒店:賠3千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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