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能說話嗎?重點不是他說了什麼,而是他能說話嗎?這幾天到處被那個姓「莊」的廢話,搞的大家煩。可是很少人講酒店工作到一個重點。一個幕僚人員能說話嗎?一個幕僚人員,能做執行業務的工作嗎?要是其它的務僚人員也跟著幹,這國家酒店打工的公務人員制度怎麼辦?公務人員服務法的規定中,他的行為可以嗎?公務員執行公務,有「自已的意見」可以對著媒酒店兼職體發表嗎?這樣都行,這國家還有什麼公務倫理?他的行為完全違反了一個務僚人員的分際,其它的公務員照著幹,能燒烤不被處分嗎?重點不在他說了什麼,而在,一個「主祕」,一個行政工作中,幕僚人員可以「說話」嗎?還是代表著「烤肉食材個人」立場說話,還執行業務,一般公司都不許了,各公家單位有那個許,他怎麼可以?依公務員服務法第 4 條 公務烤肉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,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,均不得洩漏,退職後亦同。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居酒屋,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,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。第 5 條 公務員應誠實清廉,謹慎勤勉,不得有驕恣貪惰,酒肉朋友奢侈放蕩,及冶遊賭博,吸食菸毒等,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。他這是什麼行徑?都不用懲處嗎?還有沒有王法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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